铜仁市交通学校传达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时间:2023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铜仁市交通学校 浏览量:

铜仁市交通学校传达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
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促进文明行为,制止不文明行为,提升社会文明程度,推进校园和谐进步。3月17日,铜仁市交通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传达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校党委书记喻诗勇、校党委副书记、校长满秀堂,校领导刘祖勇、彭涛、杨昌海,副科级干部刘洪芝、李翠兰出席会议,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。

     会上传达学习了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全文。《条例》指出,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国家意识、法治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遵守社会公德,恪守职业道德,弘扬家庭美德,提升个人品德,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。

     会议要求,一是全体教师要采用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,深入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准则,提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并自觉遵守文明行为。二是要加强宣传,扩大知晓率,通过学生学习带动家长对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进行广泛宣传,提高知晓率。三是要结合实际,以身作则,树典范,引导教师和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,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营造文明、和谐的社区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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